根据中央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和《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说明》的精神,结合我省电大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我校重新制定了《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教学教务管理实施办法》。
一、补修课课程设置
本管理办法中的“补修课程”,指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知识基础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中央电大已统一确定了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的补修课程,并从2006年春开始,把补修课程列入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省电大也据此把补修课程列入广东电大各专业教学计划,并从2006级(春季)开始执行,各专业补修课程见附表1(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补修课程方案)。
二、补修课程教学安排
1、省电大及试点分校(教学点)在招生时应介绍补修课程的设置与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在学生入学时向学生通报具体的补修课程教学要求。
2、补修课程教学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安排在学生学习本科段课程的同时,随本专业专科段补修有关课程,但应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以保证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3、试点分校(教学点)负责落实补修课程的具体教学环节,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服务,包括配备相关资源、导学、助学、面授辅导、答疑等。每门课程的集中辅导学时数不少于18学时。
4、试点分校(教学点)根据省电大下发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补修课程教学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教学环节,做好补修课程教学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包括教学过程记录、学生学习与考核情况、学生免补情况等在内的档案材料统一造册、归档。
三、补修课程的考核
各专业补修课程的考核由省电大考试中心组织安排。补修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和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参照开放专科课程考试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修课程的免修
持有相关证书或单科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相关课程教学要求不低于现设补修课程教学要求,可申请免补修该门课程。各试点电大在学生入学注册5周内统一收齐相关证书或单科成绩合格证,报省电大教学计划科,省电大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免补修该门课程,成绩记“合格”。补修课程的免补修申报按附表2(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补修课程免补审核表)要求办理。
附表1: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补修课程方案
附表2: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补修课程免补审核表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