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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录入:lmj  来源:揭阳电大教务处  时间:2007-03-13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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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的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30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0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为中等,60-69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判标准》,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参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以百分制给出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并填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答辩成绩”(即“论文成绩”)栏中。

4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6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电大分校和试点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并送省电大终审

7、省级电大根据本省实际,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分析报告。

8、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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